防範今年度清明節期間墓地火災再度發生,保障本縣民眾生命財產安全,加強防火注意事項:
1.不任意燒雜草
2.不讓冥紙飛揚
3.不隨意丟煙蒂
4.不放爆竹煙火
5.記得撲滅殘火
6.「記得」隨手收拾垃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