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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清明期間防火宣導

防範今年度清明節期間墓地火災再度發生,保障本縣民眾生命財產安全,加強防火注意事項:

1.不任意燒雜草

2.不讓冥紙飛揚

3.不隨意丟煙蒂

4.不放爆竹煙火

5.記得撲滅殘火

6.「記得」隨手收拾垃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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